南宁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或“交易平台”)接受南宁市金谷隆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委托方”)的委托,定于 2025年07月18日(星期五)上午9:45通过本中心网络竞价系统组织实施20250718期(周五)南宁市江南区沙井粮库3号仓300吨储备粮采购交易活动。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南宁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粮食竞价交易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交易规则》)的规定,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交易时间和方式:
时间: 2025年07月18日(星期五)09:45。
方式: 本中心网络竞价平台(竞拍大厅)。竞拍方须通过本中心认可的交易终端(电脑、手机等)参与竞价。
二、竞价交易的品名、年份、数量及质量要求:
(一)标的物详情:
品名 |
年份 |
数量(吨) |
规格 |
质量等级 |
产地要求 |
普通早籼稻 |
2025 |
300 |
散装 |
三等以上 |
国内(须为单一产地) |
合计 |
300 |
(二)质量要求(必须同时满足):
1.常规指标:
出糙率≥ 75.0 %
整精米率≥ 44.0 %
杂质≤2%(除杂前)
水分≤13.5 %
黄粒米≤ 0.7 %
谷外糙米≤ 1.8%
脂肪酸值≤20 (KOH/干基) mg/100g
品尝评分值≥75
互混率≤ 5.0 %
色泽、气味正常;
无芽谷,无霉变;
无陈粮混杂;
无虫粮;
严禁掺杂使假、以陈顶新。
2.卫生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镉(以Cd计)≤ 0.2 mg/kg
无机砷(以As计)≤ 0.17 mg/kg
铅(以Pb计)≤ 0.15 mg/kg
总汞(以Hg计)≤ 0.015 mg/kg
黄曲霉毒素B1 ≤ 7 μg/kg
敌敌畏 ≤ 0.08 mg/kg
马拉硫磷 ≤ 6 mg/kg
氯氰菊酯 ≤ 1.5 mg/kg
辛硫磷 ≤ 0.04 mg/kg
毒死蜱 ≤ 0.4 mg/kg
甲拌磷 ≤ 0.04 mg/kg
三唑磷 ≤ 0.04 mg/kg
(三)重要约定与声明:
1.质量不合格退货: 委托方采购的稻谷,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视为严重质量不合格,委托方有权作无条件退货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竞得方承担:
水分>13.5%;
脂肪酸值>20.0 (KOH/干基) mg/100g;
存在芽谷、霉变;
有陈粮混杂;
有严重虫粮;
卫生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
2.入库前处理: 粮食须经委托方现场过风除杂并确认合格后方可入库。
3.供货时效与违约责任: 竞得方须在收到委托方正式书面入库通知(或双方确认的入库申请)之日起 5个日历日内首批货物送达指定仓库。逾期供货或未能在最终交割截止日( 2025年7月31日)前按期完成供货总量的,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割的,需特殊情况说明,如无说明的,视为竞得方根本违约。委托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竞得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10元/吨部分)不予退还,并应按照合同约定及《交易规则》承担其他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委托方损失)。
4.运输与包装要求:
委托方要求且仅接受散装运输入库。
如竞得方因自身原因需采用编织袋包装运输的,必须事先获得委托方书面同意。编织袋由竞得方提供,不计价,不返还。编织袋重量按每条0.15公斤在结算重量中扣除。因包装运输产生的额外装卸费用由竞得方承担。因包装、装卸导致的粮食损耗、污染等风险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5.费用承担: 装车费、运输费、筛下物打包费(含包装袋)等所有交货前及交货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均由竞得方承担。
6.满仓鉴定与扣款: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须为双方认可或《交易规则》指定的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满仓鉴定结果,若各项质量指标均合格的,则纳入政府储备粮。检验不合格的,在接到委托方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将该批稻谷运离仓库,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均由竞得方承担。
7.入库检验(一车一检): 粮食入库时,由委托方实行一车一检。检验项目至少包括质量常规指标(如水分、杂质、出糙等)及重金属镉指标。检验结果不达标的,该车次粮食不得入库,由竞得方立即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委托方对每车次的检验结果拥有最终判定权。
8.满仓验收(三方抽样): 入库完成(平仓)后,由委托方、竞得方、南宁市江南区发展和改革局(或其授权代表)三方共同现场抽样、封样,送交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须为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依据为国家标准及本公告要求。
如检验结果不合格,任一方可在收到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使用备样复检一次。
复检结果达标的,视为合格,作为政府储备粮验收依据。
经初检和复检(如发生)后仍不达标的,该仓粮食整体判定为不合格,不能转为政府储备粮。
9.不合格粮食处理: 经验收(第8条)判定为整仓不合格的粮食,竞得方须在收到委托方书面通知后 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对接处理方案,并在 20个自然日内将整仓稻谷全部运离仓库。逾期未运离的,视为竞得方自愿放弃该批粮食的所有权及相关权益,委托方有权自行处置该批粮食(处置费用及价差损失由竞得方承担),且竞得方仍需按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新粮。
10.竞拍方资质与现货要求: 竞拍方报名时须确保其拥有符合本公告质量要求的足量散装现货,委托方有权对样品及检测报告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者不得参与竞拍。竞拍方提供虚假信息或无法履约的,将承担相应责任。
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及结算方式
(一)交货时间:
1.交割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年7月31日止,货物须全部入库完毕并完成验收。
2.每日接货量: 委托方每日最大接货能力约为100吨。竞得方必须在送货前至少24小时(或按委托方要求的时间提前量)与委托方预约具体送货时间。委托方在收到预约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根据库容及作业安排书面确认接货时间。委托方在确认的工作时间内应及时提供装卸服务。
3.工作时间: 委托方收货工作时间为:8:00-18:00(含交割期限内的节假日)。在此确认的接货时间内,委托方不得无故拒收或拖延办理交割手续。
(二)交货地点: 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西路42号南宁市金谷隆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沙井粮库3号仓内。 到库前及入库过程中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由竞得方承担。
注意事项: 竞得方应提前与委托方沟通确认车辆尺寸、载重等限制要求。因车辆超限(长、宽、高、重)导致无法入库或产生的额外费用(如转运、罚款等)均由竞得方承担。
(三)交货方式: 散粮方式,仓内交付。 以委托方地磅计量和仓内验收确认为准。
(四)货款结算方式:
1.平台不参与结算: 本中心仅为交易提供平台服务,不负责、不参与、不监管交易双方(委托方与竞得方)之间的货款支付、催收、结算等事宜。 因货款支付、催收、结算等问题引起的任何纠纷或损失,由委托方与竞得方根据双方签订的《粮食竞价交易购销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2.结算流程(由委托方与竞得方自行约定并执行,以下仅为常见方式参考):
粮食经委托方“一车一检”初检合格入库后,以委托方单位经法定检定合格的电子磅秤计量结果为依据。
委托方在该批次粮食初检合格入库凭证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向竞得方支付该批次粮食货款的80%。
剩余的20%货款,在整仓货物入库完成(平仓)且满仓验收合格、竞得方提供全额合法有效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提示:竞得方应关注合同约定的具体结算条款,包括可能存在的质量保证金等。
四、参与方式、条件、交易方式及截止时间
1.意向方注册与保证金缴纳: 委托方及意向竞拍方(以下简称“意向方”)须在 2025年07月17日16:00前(北京时间) 完成以下事项:
按要求在本中心交易平台(https://nanning.nongjiao.com)完成注册(首次参与者)。
按照本公告要求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
完成本次交易项目的在线报名。
2.竞拍方报名条件(须在截止时间前满足):
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竞拍方公章)。
具备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货物销售类增值税发票的能力(报名时需承诺)。
在 2025年07月17日16:00前(或按委托方另行通知的时间),将拟供稻谷的代表性样品送达委托方指定地点(具体地址联系委托方或本中心查询),样品需标识清晰(竞拍方名称、联系方式、产地、年份等)。样品经委托方检测审核合格是获得竞拍资格的必要条件。 审核结果由委托方通知本中心及竞拍方。
提供具备供应300吨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稻谷(同一品种、同一产地、同一年份)的供货能力承诺函(加盖公章)。本交易不可拆标。
3.交易方式:网络竞价(降价式拍卖)。
4.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17日16:00(北京时间)。逾期注册、缴纳保证金、提交资料或样品审核未通过的,均视为未完成报名,不具备参与本次竞价的资格。
五、保证金、货款、交易服务费
1.保证金:
金额: 意向竞拍方须预交保证金 30元/吨(按标的物总量300吨计算,合计人民币9000元)。此保证金包含交易保证金(2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10元/吨)。
缴纳截止时间: 必须在 2025年07月17日16:00前(北京时间) 足额汇入本中心指定唯一银行账户,并备注项目名称及竞拍方名称。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指定收款账户:
开户名称:南宁市农村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南宁凤岭支行
账号:8113 0010 1340 0195 614
清退: 交易结束后:
竞得方: 其履约保证金(10元/吨部分)在合同履行期间作为履约担保。本中心仅凭委托方盖章签署的《履约完毕通知书》(确认货物合格入库、验收完成且无争议),在扣除本中心应收的交易交易服务费(见第2条)后,清退竞得方剩余保证金(若有)。
未成交方: 其缴纳的保证金(30元/吨)将在竞价活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经本中心审核确认无违规行为后,按原缴纳路径无息退还。
违规/违约处理: 若意向方或竞得方存在违反本公告、《交易规则》或合同约定的行为,其保证金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不予退还、扣收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2.交易服务费:
标的物成交后,竞得方须向本中心缴纳成交总额的0.5‰作为交易服务费。
未成交的意向方不收取交易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由本中心从竞得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中优先扣除,或在保证金清退前由竞得方另行支付至本中心账户。无论合同后续是否履行、终止或发生争议,已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均不予退还。
3.成交确认与后续流程:
项目成交后,本中心交易系统将自动生成并确认成交记录。本中心依据系统成交记录向竞得方出具《成交通知书》。
竞得方拒绝签署或接收《成交通知书》的行为,不影响本中心依据交易系统记录对该标的成交结果的认定。
竞得方须按《成交通知书》要求及当期《交易公告》的约定,在指定时限内与委托方签订《粮食竞价交易购销合同》。
成交价款(含履约保证金)的结算由委托方与竞得方根据签订的《粮食竞价交易购销合同》自行办理,本中心不参与、不负责。
4.未成交方保证金退还: 未实现交易的意向竞买方,本中心将在竞价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经审核后按原路无息退还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5.委托方保证金: 就本次交易,委托方没有向本中心预交保证金。若由于委托方存在违约行为造成竞得方损失的,由竞得方自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粮食购销合同》的约定向委托方追索违约金及其他损失,本中心不负责、不参与违约金扣划、支付有关的任何事宜。
六、其他重要事项
1.规则查阅: 委托方及意向竞拍方务必在参与交易前,登录本中心网站(https://nanning.nongjiao.com)下载或到本中心现场索取并仔细阅读《南宁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粮食竞价交易规则(试行)》、《交易须知》及本公告的全部内容。参与竞价即视为完全理解、认可并承诺遵守上述文件的所有条款。
2.资料查询: 委托方及意向竞拍方可通过登录本中心网站查询或到本中心现场领取本次交易的相关资料。
3.交易记录: 本中心的电子交易系统记录为本次竞价交易活动的唯一有效记录,是判定交易行为、成交结果及可能争议的依据。
4.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重大疫情、政策变更等)导致交易无法按计划进行或合同无法履行,相关事宜由交易双方依据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协商解决,本中心不承担责任。
5.风险提示:意向竞买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了解遵照南宁中心交易规则(如交易平台公示的交易规则与本项目交易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项目公告内容为准),一旦参与交易则视为意向竞买方已充分了解并认可本公告、南宁中心交易规则等全部内容,竞买方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七、联系方式与地址
交易平台(南宁中心):
电话:0771-2285888 (咨询报名、竞价操作、保证金、交易服务费等平台事宜)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长虹路88号B9A-2第六层 南宁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
网址:https://nanning.nongjiao.com
委托方(南宁市金谷隆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18077131603 韦龙安(用于咨询样品送达、交货安排、质量检验、合同执行等具体业务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