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作废公告
来源:南宁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
时间:2023-02-17
因保管不善,何加梅不慎遗失于2022年3月21日取得的《南宁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鉴证书》,南农交鉴字〔2022〕第00568号(证书编号NN010102000302)。现何加梅向我中心申请作废,根据南宁市农村产权流转有关规定,我中心已受理,现予以公告。
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3月9日前),向我中心(电话:0771-2285888)书面申请复查手续,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作废。
特此公告。
南宁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
2023年0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