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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项目评审专家库专家的函

各有关单位及有关社会人士: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项目评审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库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等方面的作用,现诚邀各单位技术专家报名入库,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专家主要工作

  (一)接受南宁市农村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营公司”)委托,从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项目的评估论证、规划设计和预算审查、规划设计变更等相关技术工作。

  (二)依照农业农村相关法律和政策,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提供业务咨询意见和建议。

  (三)为建立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相关规范标准等提供建议。

  二、入库专家要求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二)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学术造诣、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判断能力,熟悉农村领域发展状况,对南宁市农业、林业、水利及自然资源等产业发展现状较为熟悉。

  (三)热心农村发展事业,熟悉有关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采购、招标投标、资产处置等法律法规,并具有与咨询、评审项目相关的工作经验,愿意参加农村产权流转业务评议、论证以及咨询服务等工作,无不良行为记录,能够依法依规完成评审任务或有关咨询任务。  

  (四)从事农业生产、农村服务、农业经济、耕地管理、农业水利、道路交通、工程勘察、规划设计、预算编制、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等技术推广和管理相关领域工作3年以上,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五)身心健康,能胜任专家评审工作,年龄不超过70周岁为宜。

  (六)参加的咨询、评审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专家入库程序

  (一)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或运营公司邀请。个人申请类:符合条件的专家个人填写《南宁市农村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专家库入库专家个人申请表》(附件1),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单位推荐类:单位在征得被推荐人同意的情况下填写《南宁市农村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专家库入库专家单位推荐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运营公司邀请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附件内容可在网站交易指南-资料下载中自行下载)

  (二)入库审查。个人申请材料或单位推荐材料报送南宁市农村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运营公司将对申请或推荐加入南宁市农村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专家库的专家进行审核。

  (三)审核公示。对符合条件的专家在南宁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入选南宁市农村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专家库。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专家报名(人数不限),相关材料于2023年7月14日前报至运营公司,材料电子版及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nnsnjzx@163.com。

  (二)建立专家库管理制度,将符合条件的专家,录入专家库,并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建库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专家工作变动情况,可不定期报送个人申请表和单位推荐表申请或更新原有信息,由南宁市农村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对专家库中的专家及时进行补充、更新、调整。

  (三)联系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长虹路88号B9A-2第六层

  咨询电话:0771-2285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