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片区四区三北山5亩农用地出租
来源:南宁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
时间:2022-01-11
项目信息 | |||
项目名称 | 北湖片区四区三北山5亩农用地出租 | ||
项目编号 | B1-20220111-0003 | ||
转出方 | 南宁市罗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
面积 | 5亩 | 地址 | 西乡塘区北湖片区四区三北山 |
流转期限 | 10年 | 土地性质 | 国有划拨 |
标的类型 | 农用地 | 是否属再次流转 | 否 |
流转方式 | 出租 | 挂牌价格 | 5000元/亩/年 |
土地四至 | 东:个人承包地块 南:水政砖厂 西:水政砖厂 北:永宁村宁坡边界 | ||
地上附着物 | 名称:500㎡砖瓦房 | ||
其他描述 | 通水、通电、通道路 | ||
流转土地用途 | 生产经营 | ||
公告期 | 2022年01 月11 日9:00始至 2022年01 月18日17:00止 | ||
交易条件 | |||
与转出相关条件 | 1、该招租地块无土地清表、建设免租期。 2、以连续的12个月为一个交租周期,每12个月支付一次。 3、每3年为一个租金递增周期,每个租金递增周期内租金的标准不变,下一个租金递增周期的标准在上一个租金递增周期的租金标准的基础上增加5%。 4、招租参考面积约5亩,签订合同的实际面积以成交后由转出方指定的专业测绘单位对招租土地和临时简易棚进行重新测量的面积为准,测量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须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此地块如遇到政府征地时,必须予以配合。 6、承租方未来在经营管理该土地期间,不得改变该土地现状,不得在地块上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 7、意向方必须到租赁现场勘验确认租赁土地及地上附作物、建筑物等详情,并签字确认。 8、转出方不负责提供灌溉、排水等设施,只以土地现状出租,如受旱、涝、洪水、虫灾等自然因素及不可抗力原因等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转出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9、意向方承诺,挂牌信息公告期间已经全面完成现场实地踏勘工作,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经充分了解地块的自然状况及权益情况,自愿接受标的地块的全部现状及瑕疵,认可资产说明及交易条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竞标成功后不得以标的地块瑕疵为由提起任何抗辩。 10、其他未尽事宜,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 | ||
承租资格条件 | 1、有意对该宗土地进行整体开发经营,社会信誉良好,无偷税漏税欠税记录,不在人民法院或其他政府机关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2、企事业单位团体、自然人、个体户均可报名。 3、对出租土地用途全面了解,对市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较为准确的定位和研判的。 4、具有一定经济实力,有一定的社会资源和协调能力。 | ||
与承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必须在接到南宁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应向南宁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按《南宁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计算标准交纳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 2、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除交齐第一个租赁年度租金外,按第一个租赁年度3个月租金缴纳履约保证金;合同期间,承租方如有违约,履约保证金归转出方所有,同时,合同自违约之日起解除,如无违约,合同期满不计息原数退回。 3、意向承租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解释权转出方,所提交的材料须经转出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视为报名有效。 | ||
保证金明细 | |||
交易保证金支付与处置 | 1、交易保证金:25000元;交纳截止时间:2022年01 月18日17:00,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保证金不计利息,不支持现金交纳。 2、交易保证金汇入账号信息: 账户名称:南宁市农村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西乡塘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凤岭支行 账 号:8113 0010 1360 0201 277 3、在转账或汇款时需准确填写项目名称、编号。 4、意向方应妥善保管交易保证金缴款凭证,该凭证将作为查询及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据之一。 5、合同签订生效后,意向方凭《土地流转合同》或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凭证到南宁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备案并提交书面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其他未中标意向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提交书面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6、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方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方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南宁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7、若非转出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保证金不予退还,转出方可以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为限,在扣除南宁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用和相关方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补偿金划归转出方,并可继续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补偿责任: (一)意向方交纳竞价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二)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方后,均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或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方均不应价的; (三)按照南宁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有关制度、规则及通知要求,意向方竞价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合同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 (四)意向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出方损失的; (五)意向方通过获取转出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出方合法权益的; (六)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出方合法权益的; (七)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南宁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 (八)意向方恶意炒作、操纵市场价格、出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格等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交易行为的; (九)意向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出方造成损失的; (十)南宁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认定的其他破坏正常交易秩序、不推进交易或放弃受让等违反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行为; (十一)意向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出方、南宁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或其他相关方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的意向方继续进行追偿。 | ||
报名须知 | |||
报名登记 | 1、意向方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 2、意向方为单位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主体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法人在职证明、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3、公告要求的其他材料。 | ||
交易方式 | 1、公告期满,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方,不变更挂牌条件,顺延5个工作日,如仍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方,则到期下架;如有且仅有1家合格意向方,按挂牌价与意向方报价孰高原则成交;如 有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由南宁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按照公告的要求组织或指导实施线下公开竞价。 2、线下竞价: (一)采取明底暗标的方式进行,限时2个小时(包括报价、统计、宣读等时间)。竞价人首轮以标的挂牌单价为底价的基础上以加价的方式进行应价,其后每轮以上一轮公布的最高应价为起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低于50元/亩/年,应价轮次最少不低于一轮,每轮报价限时2分钟。 (二)若2个小时期满,出现相同最高应价时,相同应价的竞价人则进行下一轮竞价,直到竞出最高应价。其他的竞价人,没有资格进行该轮的竞价,以此类推。以最终有效报价的最高价确定为中标人。 (三)若当轮全部竞价人弃权的,则以上一轮应价最高的竞价人为中标人。 | ||
报名方式及地址 | 线下提交材料,交至南宁市青秀区长虹路88号B9A-2第六层南宁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 | ||
联系人及电话 | 吴女士 0771-2285888 | ||
免责声明 | 1、南宁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对转出方或意向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及违约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若出现下列任何情况,南宁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一)对因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南宁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突发事故所产生的不可预测或不可控制因素造成损失的; (二)由于意向方方面原因而导致未能按时到场参与报价的; (三)意向方因自身原因导致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四)意向方不符合承租条件或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项目公告逾期报名没有取得竞价资格的; (五)其他因意向方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报名或正常参与交易的。 3、意向方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承租条件并对竞价资格负责;南宁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发现不符合规定和相关条件的有权驳回报名或取消资格;在取得竞价资格后,凡在竞价现场所进行的一切报价及所做出的一切行为,均被视为意向方的自主有效行为,该意向方应对行为后果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 4、意向方应认真阅读并正确理解本《报名须知》及《南宁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交易规则(试行)》《南宁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收费管理办法(试行)》《项目受让承诺函》《竞价规则》《现场看样确认函》《现场看样承诺函》等全部的条款及内容,意向方一旦缴纳项目保证金,即表示对上述全部条款及内容予以确认,无任何异议。 | ||
风险提示 | 1、转出标的的合法性以及真实性由转出方负责,此次交易过程中存在相关交易风险及法律纠纷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并解决。 2、南宁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不对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对任何因直接或间接使用本网站内容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有关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损失,南宁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方可以在挂牌期间申请实地看样,意向方决定参与竞标的,视为对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南宁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和转出方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